拟订泸定县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管理;负责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定编工作。
负责管理泸定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泸定县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重大经济决策和政策,研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对经济运行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泸定县财力的建议;拟订并执行市与区县、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负责组织起草泸定县有关税收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办法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提出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政策的建议;参与制定关税政策的相关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