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象山县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重大经济决策和政策,研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对经济运行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象山县财力的建议;拟订并执行市与区县、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负责制定象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的管理。
负责组织起草象山县有关税收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办法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提出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政策的建议;参与制定关税政策的相关研究工作。
承办象山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