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青龙满族自治县建设项目(含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广场、停车场、绿化、雕塑、户外广告、建筑物外立面装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下同)的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招投标及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负责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和行业管理,参与建筑设计行业管理。负责或参与城市规划测绘、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库及共享平台的建设、维护和应用工作。组织实施各类管线的普查,指导和管理各类管线数据库的动态更新维护工作。推广运用城乡规划、设计和管理办公自动化。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负责拟订青龙满族自治县有关城乡规划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组织编制青龙满族自治县历史名城(镇、村)、历史街区(地段)、历史建筑的保护规划,指导各层次保护规划的实施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评定及报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青龙满族自治县风景名胜区的评定及报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城乡地名的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