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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合肥市
合肥市自考办
目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
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
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属机构
自考知识
自学考试社会报名点的报名报考收费,统一使用"合肥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
毕业生推荐就业,双向选择。毕业生还可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报考公务员。
国家承认其学历,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享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本科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学士学位。
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大学共同签章的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并进入教育部网上查询系统,
自学考试课程免考须知
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PETS-2)及以上合格成绩者可免考英语(一)、取得三级(PETS-3)及以上合格成绩者,可免考英语(二)。
计算机应用(包括计算机软件)专业毕业生还可免考相同学历层次非计算机专业(不含信息类各专业)的计算机课程(包括实践)。
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毕业生还可免考非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写作;法律专业毕业生还可免考经济法概论;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心理学、教育学;外语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外语;
工作职责
负责合肥市各类自学考试教材的征订和供应工作;
组织实践课程的考核,论文的评审与答辩,计算机上机考试;负责合肥市毕业考核、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成绩的登录;
负责合肥市各类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办理和发放工作;
评卷:制作评卷工作方案、安排评卷场所、用品和人员,及评卷各环节的管理;选派命题教师,成绩统计、分析评估,评卷酬金的核算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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