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石林彝族自治县委、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各部门之间、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各部门之间、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各部门与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区县(市)之间的职责分工。
负责石林彝族自治县委、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各部门的机构设置(含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审核和科级领导职数的审批,提出石林彝族自治县委、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建议;审核区县(市)党政群机关副科级以上机构设置和县乡党政群机关的行政编制总额。
负责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大、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含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审核和科级领导职数的审批,提出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建议。
研究拟定石林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含内设机构)、职能配置、人员编制的审核和科级领导职数的审批;审核市直科级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提出市直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建议;审核区、县(市)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制订石林彝族自治县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指导、协调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