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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编委

负责连平县人大、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含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审核和科级领导职数的审批,提出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建议。
负责连平县委、连平县政府各部门的机构设置(含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审核和科级领导职数的审批,提出连平县委、连平县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建议;审核区县(市)党政群机关副科级以上机构设置和县乡党政群机关的行政编制总额。
协调连平县委、连平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连平县委各部门之间、连平县政府各部门之间、连平县委各部门与连平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区县(市)之间的职责分工。
承办连平县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连平县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编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