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新乡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实施办法,统一管理新乡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检查监督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
研究拟定新乡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审核市直各部门和区县(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协调新乡县委、新乡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新乡县委各部门之间、新乡县政府各部门之间、新乡县委各部门与新乡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区县(市)之间的职责分工。
负责新乡县委、新乡县政府各部门的机构设置(含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审核和科级领导职数的审批,提出新乡县委、新乡县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建议;审核区县(市)党政群机关副科级以上机构设置和县乡党政群机关的行政编制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