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兵团十四团委、兵团十四团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兵团十四团委各部门之间、兵团十四团政府各部门之间、兵团十四团委各部门与兵团十四团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区县(市)之间的职责分工。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兵团十四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年检年审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协调兵团十四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负责兵团十四团委、兵团十四团政府各部门的机构设置(含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审核和科级领导职数的审批,提出兵团十四团委、兵团十四团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建议;审核区县(市)党政群机关副科级以上机构设置和县乡党政群机关的行政编制总额。
负责兵团十四团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信息的采集和情况综合,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和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