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平遥县地方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市及区、县级市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区、县级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承办平遥县委、平遥县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会同平遥县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平遥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及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