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永登县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能源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和监管能源市场;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永登县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负责天然气供需衔接及依法分工负责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永登县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依法承担永登县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组织协调开展永登县区域性横向经济技术协作活动;指导协调区域经济技术协作,联系外地政府驻永登县办事机构,承担市政府有关对口支援工作。
负责永登县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指导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依法承担节能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永登县有关部门做好支前工作,承担永登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