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普格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
负责指导和服务普格县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负责指导和服务普格县乡镇企业的有关工作;依法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负责普格县化工新材料等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负责盐业行政管理;负责工艺美术行业管理;依法负责农药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
承办普格县委、普格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