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新县化工新材料等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负责盐业行政管理;负责工艺美术行业管理;依法负责农药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
负责组织协调新县有关部门做好支前工作,承担新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新县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的战略、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负责指导和服务新县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负责指导和服务新县乡镇企业的有关工作;依法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