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监测分析新昌县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新昌县重点支农产品、重要工业品、重要生产原材料等的调控方案;牵头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
负责指导和服务新昌县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负责指导和服务新昌县乡镇企业的有关工作;依法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新昌县有关部门做好支前工作,承担新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新昌县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的战略、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新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