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大兴安岭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能源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和监管能源市场;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大兴安岭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负责天然气供需衔接及依法分工负责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大兴安岭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依法承担大兴安岭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大兴安岭有关部门做好支前工作,承担大兴安岭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指导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依法承担节能等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协调推进大兴安岭信息消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