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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呼伦贝尔
呼伦贝尔经济委员会
负责呼伦贝尔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和规范的协调、指导和管理。
会同呼伦贝尔有关部门管理工业、商业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工作。制定调整有关进出口商品结构的规划与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工业、商业的国内和国际合作与交往。
研究制定呼伦贝尔商品市场运行和调控的政策措施,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处理协调商品市场运行中突发事件及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商品市场监控,规范流通秩序,倡导商业诚信。
研究呼伦贝尔制定工业、商业的行业规划、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实施行业管理。指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下属机构
贸易市场科
监测分析呼伦贝尔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呼伦贝尔重要商品 (肉、菜、糖等)的储备、管理和调控。
对呼伦贝尔拍卖业、典当业、旧货业、租赁业、二手车流通业、活畜屠宰业、报废车拆解等特殊商品的流通进行监管。
负责设立呼伦贝尔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的需求上报工作。
负责呼伦贝尔商品流通(含餐饮服务业)行业的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商品流通行业规划,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集中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服务技术的应用,负责指导地方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开展网上交易。
经济运行科
组织制定呼伦贝尔现代化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推进实施。指导地方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
对呼伦贝尔重点行业、企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
负责呼伦贝尔工业行业生产动态和信息的分析。提出呼伦贝尔行业运行及发展方面的政策建议。
负责组织实施呼伦贝尔国民经济运行生产应急预案。负责协调呼伦贝尔银企关系和工业生产流动资金。
经济法规科
研究呼伦贝尔经济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和对策。
负责呼伦贝尔经济委员及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及法制培训工作。
组织管理呼伦贝尔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做好呼伦贝尔经济委员会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承担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呼伦贝尔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呼伦贝尔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经济委员会
呼和浩特经济委员会
包头市经济委员会
乌海市经济委员会
赤峰市经济委员会
通辽市经济委员会
鄂尔多斯经济委员会
巴彦淖尔经济委员会
乌兰察布经济委员会
拉萨经济委员会
昌都市经济委员会
山南经济委员会
日喀则市经济委员会
那曲经济委员会
阿里经济委员会
林芝经济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