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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福建组织部
根据党和国家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福建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建立和健全福建组织、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提出福建各镇(街道)和福建市属部办局以及其他列入福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选拔、配备、任免的方案和建议。
按福建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负责对干部进行考察和办理任免手续;负责干部管理监督。
负责福建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参与福建知识分子政策的制定和优秀专家、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检查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下属机构
工资福利科
负责福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政策和标准,完善、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
负责福建市属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统发工资工作,核定地方津贴补贴。
承办福建市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调资升级、调动、职务(职称)变动和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核准。
负责福建财政供给人员福利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入幼托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费、抚恤金、医疗补助和出国定居离职费的核定和审批。
教育培训科
拟订福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福建公务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登记制度与激励机制。
负责福建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教育的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
联系、落实福建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
负责福建管党政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军转干部培训的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福建公务员的初任、任职、离岗业务和知识更新等各类培训,负责福建重点专题培训项目。
机构编制管理科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决定。
拟订福建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统一管理福建机构编制工作。
参与研究福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福建区、镇(街道)机关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协调福建委、福建政府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参与研究福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负责福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福建地区行政机构
专用通信局
中国致公党福建委员会
乡企局
交通运输厅(交通厅)
人事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防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体育局
供销社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保监会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党校
公安厅
共青团
农业厅
农牧厅
农科院
出版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厅
参事室
发改委
台办
司法厅
商务厅
国土资源厅
其他地方组织部
辽宁组织部
吉林组织部
黑龙江组织部
河北组织部
山西组织部
陕西组织部
江苏组织部
浙江组织部
安徽组织部
江西组织部
山东组织部
河南组织部
湖北组织部
湖南组织部
广东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