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屏边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屏边县委、屏边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屏边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屏边县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省政府、屏边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有关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有关法规。
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屏边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会同屏边县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