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平利县委直属机关、平利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各区市县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系统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审核、考察各区市县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协助平利县委组织部考核区市县和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负责市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副书记(副组长)考核任免;负责组织和指导平利县民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本机关内干部、工人的人事管理。
负责综合分析平利县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提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意见,履行平利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责,对平利县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协调工作。
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平利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承办平利县委、平利县政府、省纪委、监察厅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