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广西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在社区、农村中建立红十字服务站,开展服务群众、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做好日常救助工作,关注帮扶弱势群体。
开展广西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成立红十字志愿工作者组织,吸收自愿为红十字事业工作的人员为红十字志愿工作者,组织其参加人道主义救助活动。
开展 广西“三献”等工作: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遗体与器官捐献的宣传、发动、组织工作;协助广西政府开展艾滋病预防宣传和健康教育。
交流合作:开展广西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