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托克逊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宣传教育的计划组织及对外宣传活动的策划工作,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评选宣传公民道德建设的先进典型。
负责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托克逊县与驻托克逊县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和驻托克逊县部队的关系。
研究制订开展托克逊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活动方案,组织、协调、指导以创建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风景旅游景区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承办托克逊县委、托克逊县政府和托克逊县文明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