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兵团十一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宣传教育的计划组织及对外宣传活动的策划工作,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评选宣传公民道德建设的先进典型。
组织协调兵团十一团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实践活动,统筹协调做好志愿服务活动工作。
负责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兵团十一团与驻兵团十一团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和驻兵团十一团部队的关系。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兵团十一团委、兵团十一团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参与制定海淀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