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制订开展隆子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活动方案,组织、协调、指导以创建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风景旅游景区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负责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隆子县与驻隆子县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和驻隆子县部队的关系。
负责组织协调检查隆子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宣传教育的计划组织及对外宣传活动的策划工作,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评选宣传公民道德建设的先进典型。
负责承办、协调、督办、落实隆子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署的各项具体工作,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