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平原县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科技情报机构、设计院、同行大企业、大用户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活动,促进产学研合作,提高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深度与广度。
培育、扶持平原县农业龙头企业;制定创品牌规划、计划,起草标准草案;申报农产品注册商标。
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品种、新产品;组织平原县企业、农户及相关科研院校协同有关政府部门对相关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进行联合攻关或进行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建立示范基地,组织推广。
利用外部科技资源,联合建立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机构;围绕提高平原县支柱产业的创新能力和高新技术开发及产业化能力,建立行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行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开发中心、科技成果交易平台、专业网站、产品中试基地等科技服务机构;建立知识产权中介代理机构,为企业提供技术开发、科技成果鉴定、企业标准制订、信息咨询、企业网站建设、产品试验、专利代理、项目申报等方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