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拟订汉寿县各类科技园区、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平台等科技创新基地和创新服务载体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组织开展汉寿县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的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科学技术引进创新;指导部门的科技工作。
负责编制汉寿县本级科技应用技术与开发资金、科学事业费及其他科技专项经费的预、决算并监督其使用;组织拟订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工作;牵头拟订科技风险投资政策,推动建立风险投资体制。
承办汉寿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