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牵头拟订金门县科技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会同金门县有关部门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承担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制定金门县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区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负责金门县本部门预算中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