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郊区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郊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大学科技园、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参与推进高新技术开发投资体系建设。
组织拟订郊区科技促进农村、海洋、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先进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
拟订郊区蓝色经济区建设中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协调郊区重大海洋科技项目的联合攻关。
负责编制和实施郊区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的建设规划;参与编制市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郊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