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拟订轮台县科技促进农村、海洋、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先进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
承办轮台县委、轮台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拟订轮台县蓝色经济区建设中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协调轮台县重大海洋科技项目的联合攻关。
负责编制和实施轮台县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的建设规划;参与编制市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轮台县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