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制定清流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研究制定建立新型研究开发机构的政策;按规定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科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清流县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清流县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组织拟订清流县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推进科技清流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