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扞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南明区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组织南明区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南明区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