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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西藏省直机关工委
领导西藏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的纪律检查工作,审议厅局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审批处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指导西藏省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统战工作,指导、协调省直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指导西藏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党建工作理论研究、处级干部的理论培训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领导西藏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共青团工委和妇工委的工作。
下属机构
组织部
负责西藏各部门基层党组织的建立和换届选举,以及各部门机关党委(纪委)领导班子的考核、任免、审批的具体工作。
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西藏省直机关的统战工作,提出统战工作的规划。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统一战线的理论、方针、政策。
制定西藏各部门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了解和反映西藏基层统战工作的情况和问题,促进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发观、培养和推荐党外后备干部。
办公室
起草西藏全委年度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起草、修订机关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起草并组织实施工作目标责任制;督促检查年度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协调处室间的业务活动。
负责西藏工委内外事务接待工作,安排领导重大活动。
负责西藏工委行政事务及处(室)履行职责的协调工作,协助工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
负责西藏工委机关财务报账和资产、房产、车辆、职工福利、计划生育、卫生等行政事务工作;办理机关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宣传部
根据西藏形势发展需要,适时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对西藏省直机关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指导,培养树立典型,交流推广经验。
对西藏省直机关政治理论学习作出安排部署。
组织指导西藏省直机关“文明机关”创建活动。
西藏地区行政机构
专用通信局
中国致公党西藏委员会
乡企局
交通运输厅(交通厅)
人事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防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体育局
供销社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保监会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党校
公安厅
共青团
农业厅
农牧厅
农科院
出版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厅
参事室
发改委
台办
司法厅
商务厅
国土资源厅
其他地方省直机关工委
内蒙古省直机关工委
新疆省直机关工委
广西省直机关工委
宁夏省直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