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乐清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乐清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乐清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会同乐清市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考察、审核各乡镇(街道)和派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选;组织和指导乐清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承办乐清市纪委、乐清市监察局和乐清市委、乐清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管乐清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监察部、乐清市纪委、市监察局和乐清市委、乐清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乐清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主要领导人员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乐清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保证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