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对威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负责对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政策调研,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督促威县有关部门从行政管理薄弱环节入手,规范政务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主管威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威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威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负责威县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