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指导涉县党政群机关及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涉县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履行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对涉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管涉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涉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涉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负责对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政策调研,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督促涉县有关部门从行政管理薄弱环节入手,规范政务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