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彭阳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考察、审核各乡镇(街道)和派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选;组织和指导彭阳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彭阳县党政群机关及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彭阳县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履行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主管彭阳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彭阳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彭阳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对彭阳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