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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大兴安岭
大兴安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承担大兴安岭病原微生物、毒物、污染物等检验及相关鉴定工作;承担大兴安岭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
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设大兴安岭市级疾病控制网络信息平台,管理大兴安岭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网络。
组织开展大兴安岭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开展卫生学评价和干预。
下属机构
性病艾滋病防治科
负责大兴安岭辖区内人员的自愿咨询检测工作。
负责对大兴安岭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的随访、检测、治疗工作。
实施大兴安岭结核病的预防控制规划和措施,开展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结核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疫情监测,疫情的发现、治疗与管理。
实施大兴安岭性病、艾滋病的预防控制规划和措施,开展性病艾滋病监测与预防控制工作。
传染病防制科
实施大兴安岭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开展大兴安岭预防控制和疾病监测工作。负责老年卫生和精神卫生工作。
指导大兴安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治并进行效果评价。
实施大兴安岭急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规划。
免疫规划科
负责大兴安岭冷链管理,计免资料管理和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供应、贮存和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大兴安岭社会性、群众性健康教育工作,围绕卫生工作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中心任务,有计划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活动及城乡、学校、医院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健康教育图文、声像等宣传资料的制作,开展有关健康教育的应用性调查研究。
负责大兴安岭计划免疫相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分析、报告工作。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大兴安岭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齐齐哈尔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鸡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鹤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双鸭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大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伊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佳木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七台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牡丹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黑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绥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拉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昌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喀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