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鹤山市电子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电子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研究制订振兴鹤山市电子行业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总体布局,提出电子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编制电子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电子行业基建、技改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指导电子行业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
承担国务院交办事项。
组织协调鹤山市电子行业高新技术、基础技术、大生产技术的研究、攻关、开发以及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工作。组织电子行业重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工作。组织制订电子行业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计量检定规程。指导电子行业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电子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