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落实斗门区政府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拟定斗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督查、督办、核查斗门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负责斗门区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斗门区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负责提出[1}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开展斗门区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