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涉县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负责涉县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商品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推进价格诚信建设;负责建立和完善价格监督网络,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协调解决价格、收费矛盾纠纷;组织、指导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指导、协调和监督涉县政府其他部门和区县(自治县)政府的价格和收费工作,处理价格争议,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工作。
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
负责市管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制度和管理过程中的定价成本的监审及调查工作;负责涉县农产品生产成本的调查及组织工作;负责涉县重要的农副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房地产等的价格、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