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
负责兴隆县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工作,加强对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监测,跟踪反馈国家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做好价格预测预警;研究国际国内市场价格变动对兴隆县价格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发布价格信息,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
承办兴隆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拟定兴隆县的价格改革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起草兴隆县价格、收费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受理和组织、指导兴隆县价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