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监督管理青白江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市场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的监管;负责新闻记者证的管理。
承办青白江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对青白江区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负责推进青白江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三网融合及应急广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