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监督管理志丹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市场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的监管;负责新闻记者证的管理。
负责志丹县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和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收录管理;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着作权管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组织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走出去”工作。
负责统筹规划志丹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负责志丹县印刷复制业和出版发行业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