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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南宁
隆安县
隆安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开展隆安县爱国卫生立法工作,促进爱国卫生逐步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依据我国新时期的战略任务、工作重点,制定隆安县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协调、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和团体制定和执行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动员组织群众,除四害、讲卫生,推动隆安县卫生城市(镇)建设,在农村继续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带动环境卫生的整治,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协调防治社会性重大疾病活动及除害防病工作。
开展隆安县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全民族卫生素质。
下属机构
市卫生局
负责制定隆安县爱国卫生有关政策、规章和标准,组织开展城乡社会卫生管理、监督和爱国卫生效果评价。
做好隆安县社区卫生保健规划和贯彻实施,开展除害灭病技术指导、“四害”密度监测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农村改水、改厕规划,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工作。
协助隆安县地方政府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理。
协助隆安县有关部门对救灾、防治重大疫情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与紧急调度。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好医疗单位的医疗、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制定和实施隆安县市容环境卫生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隆安县各镇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法制建设。
制定并组织实施隆安县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加强公厕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日常市政维护和监管道路开挖工程,搞好隆安县市区道路维修、路灯安装、下水道整治等。
市教育局
贯彻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提高隆安县教师队伍健康教育的教学水平,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
配合隆安县卫生部门做好学生的疾病防治工作,搞好学校的食品卫生。
改善隆安县学校教学条件和卫生设施,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
隆安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隆安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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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武鸣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马山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上林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宾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横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密云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延庆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宁河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静海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蓟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崇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铜梁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璧山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潼南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荣昌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