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会昌县《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特许证》的申请、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代为征收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
负责会昌县渔政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协助省渔政局、省渔业船舶检验局对在会昌县建造、修理、航行作业的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会昌县渔政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渔业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