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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青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依据《省水文条例》,实施新青区水文行业管理,监督执行国家有关水文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水文管理的政策法规,并拟定新青区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编制和实施新青区水文发展规划,审定区域水文规划。
负责新青区境内从事水文勘测、水文情报预报、水文分析计算与水资源调查评价的资格认证工作。
负责新青区水文资料的收集、汇总、审定、裁决,为政府防灾减灾提供有关水文水资源方面的技术支持。为涉水工程立项、水事纠纷、水行政案件裁决提供有关水文资料的审查意见。
下属机构
新青区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水文水资源勘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