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康乐县水旱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康乐县防汛抗旱工作,组织编制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管理康乐县河道及采砂;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负责滩涂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开发。
负责康乐县重要江河、水库、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地区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审批)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承办康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