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统一管理水资源。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拟订永登县和跨地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负责城市建成区供水水源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负责永登县水旱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永登县防汛抗旱工作,组织编制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开展永登县水利科技、教育和队伍建设。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及国际合作交流,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永登县水利队伍和农村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组织实施永登县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永登县水资源公报;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农村供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