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洱源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和地下水开发利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组织、指导洱源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指导水事纠纷的处理。
组织实施洱源县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洱源县水资源公报;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农村供水工作。
负责洱源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和有关标准,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发布节约用水情况通报,组织、监督洱源县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