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麻城市水生态建设。
指导麻城市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
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麻城市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查、审批。
开展麻城市水利科技、教育和队伍建设。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及国际合作交流,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麻城市水利队伍和农村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