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统一管理水资源。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拟订蜀山区和跨地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负责城市建成区供水水源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蜀山区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查、审批。
负责蜀山区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指导蜀山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