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加格达奇区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按规定制定加格达奇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统一管理水资源。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拟订加格达奇区和跨地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负责城市建成区供水水源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负责加格达奇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和地下水开发利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加格达奇区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查、审批。